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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投档平台上补充完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放参数的工作提示
为做好此次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我市要求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生产企业在投档平台上填报相关排放参数。对于待上报状态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产品,请按如下流程操作:撤回(在产品上报 点击查看中)---完善信息---上报。在此过程中,已填写的产品信息平台会自动保存。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机化管理处
2020年3月23日
发布人:上海市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