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2019年度投档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经研究决定,我中心定于2019年5月5日开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进行机具投档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档范围

投档机具必须在《广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广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内,没有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机具,没有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列明的不应投档情形的机具等,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投档机具必须已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投档机具必须已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投档机具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产品种类范围经国家认监委确定并公布)

2018年度审核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仍在有效期内(2019年1月1日之后)、经确认投档档次和补贴额无变的机具无需重新投档。过期换证、投档档次和补贴额有变需重新投档

相关植保机械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农机技术专家组《2018年TC18技术专家组会议技术决议》内容,对企业产品重新确认所属档次及补贴额,无变更的机具无需重新投档,有变更的机具需重新投档。

农机新产品资质条件根据广西新产品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二、时间安排

投档信息填报时间为2019年5月5日至11月15日。全年拟开展三个批次的审核。

第一批次审核5月15日(含15日)之前投档的产品,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5日-5月8日,第二阶段5月9日-5月15日;

第二批次审核8月15日(含15日)之前投档的产品;

第三批次审核11月15日(含15日)之前投档的产品。

不在前一批次审核时间范围内进行投档的机具安排到下个批次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形成投档产品信息表在“广西农机化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三、填报方式

投档实行网上投送,由农机生产企业按照“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原则,通过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网址:http://td.sxwhkj.com/进行投档信息填报

四、材料内容

农机生产企业应投送或提交以下资料和信息:

(一)企业信息,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扫描页、获证(鉴定、认证)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厂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鉴定(认证)信息,包括鉴定(认证)证书颁发单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证书有效日期、鉴定(检验、认证、检测)报告以及采信的第三方报告等;

(三)机具信息,包括大类、小类与品目,名称与型号,基本配置和参数,机具正前、正侧、正后照片和整机铭牌照片,其中轮式拖拉机还应含翻倾防护装置侧面照片;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

(五)企业认为需补充的信息。

五、相关要求

(一)参与投档的农机生产企业对投档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列明的不应投档的情形的机具不得参与投档。若继续投档,一经发现,其企业生产的所有机具将不允许在广西归档,并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相关企业负责。

(二)农机生产企业登录投档平台,填写企业信息,选择符合要求的机具,逐项核对鉴定平台传输的信息,依据机具的性能、结构、基本配置和参数以及价格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选定所属档次,并在不高于该档次补贴标准基础上选择(填写)补贴额,经其确认无误后投送。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见附件)必须由法人签章,加盖企业印章后上传到“投档平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泉、朱剑楠、农娟

联系电话:0771-3141170

QQ咨询群号:317431203、573850323、544983975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自主投档

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 诺 书

 

本企业自愿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自觉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自愿申请补贴机具投档,同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企业自主完成补贴机具投档信息填报,据实将补贴机具归入相应档次并选择(填)补贴额,投送的所有信息均与产销实际相符、准确无误,且与农机鉴定(认证、检测)机构所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

二、本企业投档的机具没有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没有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不存在有关规定所列的不得参与投档的情形,无任何虚假、误投或者重大遗漏等影响政策规范实施的问题。

三、本企业主动加强投档信息审核,对审核、公示期间以及公布后所发现的各类问题,将主动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化服务中心,并积极整改。

四、本企业保证机具配套的发动机排放符合“国三”标准,并提供符合“国三”标准的机具型号。

五、本企业保证补贴机具唯一性和标志标识规范,合格证、铭牌(标牌)样式统一,内容规范完整,其中铭牌内容包括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保证机具出厂编号规范并按要求打印在铭牌和机体固定位置。

六、本企业严格遵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企业售后服务承诺,对购机者进行机具使用操作和维修技能培训,作业季节在用户报修后24小时内抢修机具。保证所售机具作业季节零配件供应及时,价格合理。

七、本企业保证补贴机具的出厂价格、销售价格真实,不借购机补贴政策随意涨价,同厂牌型号、同配置补贴机具的价格不高于未享受补贴机具。如因降低生产成本或提升市场竞争力等原因下调补贴机具销售价格幅度超过30%的,及时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化服务中心。

八、如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投档相关规定及上诉承诺,造成补贴资金和农民利益损失,经查证落实的,由本企业负责追回并承担相应损失,根据违法违规性质情况,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生产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发布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