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邮长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补贴违规处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根据基层报告及相关线索,经调查核实并约谈有关企业和相关人员等,现将高邮长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长丰)及相关人员等的违规处理情况通知如下:

一、违规处理情况

2022年及2023年期间,高邮长丰法定代表人张晓东伙同业务员洪国荣与购机者周曰荣违规代办补贴,骗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违反了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属于较重违规行为。

(一)暂停高邮长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P4XG81)的经销补贴产品资格,自202617日起,暂停期为2年。

(二)对高邮长丰法定代表人张晓东(身份证号:321084********0410)、业务员洪国荣(身份证号:321084********4216),自发文之日起,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黑名单,禁止再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三)对高邮市车逻镇购机者周曰荣(身份证号:321084********0839),自发文之日起,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黑名单,禁止再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对于已录入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高邮长丰经销的补贴产品,经属地负责农机补贴部门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的,可按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对不符合补贴要求的,不予办理,已兑付的由产销企业将补贴资金退缴县级财政。

(二)对于在高邮长丰被暂停补贴资格前(202617日)已购置但未录入补贴申请的产品,经属地负责农机补贴部门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的,允许录入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办理补贴申请。

(三)农机产销企业要切实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各项规定,承诺践诺,生产企业要有效加强对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监管,合法合规经营。因补贴违规处理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四)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补贴申请审核、机具核验和使用情况抽查,发现异常情形及时调查处理,并按规定报告。

 

 

高邮市农业农村局      

                          2026416日       


发布人:江苏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