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佳县丰农农机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资格的函

各市、县(区)农机中心(站),各相关企业:

2025 年 3 月 25 日,我中心暂停了佳县丰农农机有限责任公司补贴产品经销资格 6 个月,并要求其进行限期整改,视整改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理。暂停期间,丰农公司积极自查,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比较深刻的认识,从政策学习、销售管理、主动报告等方面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并承诺今后坚决杜绝一切违规行为。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 号)和《关于重庆田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陕农机综函〔2025〕35 号)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暂停期满以及丰农公司在补贴资格暂停后能够按要求积极配合整改等情况,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恢复佳县丰农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在我省补贴产品经销资格。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5 年 12 月 15 日



发布人:陕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