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莱州铭锋农机有限公司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日常监控发现的有关情况,我厅对莱州铭锋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锋公司)及其经销商销售秸秆发酵处理机违规行为开展调查。经查,铭锋公司生产的11JF-5A型秸秆发酵处理机实际销售价格远低于销售指导价,补贴比例偏高,存在风险。铭锋公司未主动向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况并采取防范补救措施,且提供虚假产品市场指导售价,违背承诺,属于较重违规行为。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取消莱州铭锋全部产品在我省补贴资格。

2.对常德市顺隆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临澧县星火农机销售有限公司、湘阴县梓鑫农机有限公司、湘阴县楚风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等4家经销商追缴违规所得,暂停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经销资格一年(自2022年5月30日起计算)。上述经销商在上缴违规所得后,可按规定办理补贴资格取消前已销售且经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的其他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对湘潭涌璐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处理。

3.对湘阴县永强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湖南三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湘阴县顺洪农机专业合作社、湖南君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湘阴县樟树农机专业合作社、湘阴久丰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湘阴县创新现代农机农民专业合作、汨罗市乐果家庭农场、汨罗市健华家庭农场、汨罗市君华家庭农场、汨罗市永光农机专业合作社、汨罗市亦飞农产品有限公司、石门县新时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石门县益兴农机专业合作社、石门县志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石门县金穗农机专业合作社、张家界博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慈利县裕民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湘阴县王永强、湘阴县汤井阳、汨罗市杨建军、汨罗市戴君良、汨罗市闵放球等23个购机主体予以警示。

4.责成湘阴县、石门县、慈利县等违规产品销售补贴地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追缴已兑付的补贴资金。

5.约谈湘阴县、汨罗市、石门县、慈利县等违规产品销售地的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

 

 

                             湖南省农业农厅

20221024


发布人:湖南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