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投档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我为深化农机产品认证证书在补贴机具资质采信中的运用,强化重点、新型补贴机具的资质要求,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须凭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进行投档,已成功投档且未上传认证证书的产品,请按要求及时修改投档信息;尚不具备认证证书的产品,请对接认证机构,做好相关认证工作。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

                         2022年67日   


发布人:安徽省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