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恢复吉县助农发农机销售有限公司补贴经销资格的通知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产销企业:

2024年11月,我厅暂停吉县助农发农机销售有限公司补贴经销资格,并要求限期整改,视整改情况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近期,临汾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关于恢复吉县助农发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经销农机补贴产品资格的报告》,指出该公司已完成整改,并向县级提交恢复补贴经销资格申请,经县级申请,市级研究同意恢复其补贴经销资格。

依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第二章第六条、第十条、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经研究,同意从发文之日起,恢复吉县助农发农机销售有限公司补贴经销资格。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布人:山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