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恢复重庆冠虎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佳昊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部分农机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厅于202478日、1014分别印发《关于广西2024年度第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投档产品处理情况的通》(桂农厅通告20243号)《关于广西2024年度第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投档产品处理情况的通》(桂农厅通告20245号),对重庆冠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1WG4.0-100FQ-ZC1WGCZ4.05-1002款微耕机和石家庄佳昊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JH-2301JH-2401JH-2603款秸秆切碎还田机作出暂停广西补贴资格6个月的处理

近日,重庆冠虎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佳昊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递交恢复补贴资格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恢复补贴资格的条件。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重庆冠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1WG4.0-100FQ-ZC1WGCZ4.05-1002款微耕机和石家庄佳昊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JH-2301JH-2401JH-2603款秸秆切碎还田机补贴资格有关企业要深刻汲取教训,严格遵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及相关要求,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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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