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部分农机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我厅于2025723发了《关于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暂停内蒙古瑞丰农牧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瑞丰农牧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9YG-1.4D圆草捆打捆机补贴资格3个月

近日,相关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交恢复补贴资格书面申请。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内蒙古瑞丰农牧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瑞丰农牧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9YG-1.4D圆草捆打捆机在我省的补贴资格

    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自律,严格遵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及相关要求,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1022


发布人:黑龙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