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恢复寿阳县龙丰农机经销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经销资格的通报


关于恢复寿阳县龙丰农机经销有限公司农机

购置补贴经销资格的通报

 

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认定寿阳县龙丰农机经销有限公司为较重违规行为。经我局研究,公司作出“暂停补贴经销资格6个月”的处理决定,同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2025年3月13日起执行)。

鉴于寿阳县龙丰农机经销有限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寿阳龙丰农机经销有限公司违规处理的通报》文件要求,主动落实整改,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退缴补贴资金。目前,该公司暂停补贴资格期限已届满,且向寿阳县农业农村局书面申请。经寿阳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对其整改情况开展进一步核查后反馈,未发现新的违规情形。根据寿阳县农业农村局的申请,现同意恢复寿阳县龙丰农机经销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经销资格。

各县(区、市)要加强对农机产销企业的宣传,严格强化对农机产销企业承诺、践诺执行情况的监管,维护良好的补贴机具产销秩序。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20    


发布人:山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