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自愿性认证产品投档的补充通知

投档产品应具备的资质增加“自愿性认证证书”,前期被退回的自愿性认证产品请生产企业重新提交。相关产品应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并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发布人:吉林省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