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需要重新投档的产品

     根据《关于《广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第一批)》的公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4年第58号公告),广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需要重新投档的产品如下:

1、犁。分档:单体幅宽 45cm 及以上,3铧及以上翻转犁;

2、旋耕机。分档:2m 及以上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3、微型耕耘机;

4、侧深施肥装置;

5、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可含撒播等功能)。分档:30-50L 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50L 及以上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6、谷物联合收割机。分档:3—4kg/s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包含 4kg/s 及以上自走履带式水稻联合收割机(全喂入);4—6kg/s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包含6kg/s及以上自走履带式水稻联合收割机(全喂入);6kg/s及以上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7、叶类采收机。分档:电动采茶机;

8、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含渔船用);

9、孵化机。分档:10000-30000枚孵化机;30000-50000枚孵化机;

10、普通型增氧机。电机动力<0.75kW的自动申请封闭补贴,符合新参数要求的,已经投档的不用重新投档;

11、谷物(粮食) 干燥机(烘干机)。分档:批处理量 1—4t 循环式谷物烘干机;

12、薯类收获机;

13、大豆收获机;

14、单粒(精密)播种机;

15、新增产品以及其他有变化的产品。



发布人:广东省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