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销售单价的工作提示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补贴政策实施,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农办机〔20243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相关要求,经梳理,还有部分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补贴产品销售单价,请于2025930日前在“天津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完成销售单价确认。

特此提示。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机化处   

202595          


发布人:天津市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