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连云港双亚机械有限公司1JS-460型埋茬起浆机补贴资格的通报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投诉线索,并经组织调查,连云港双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双亚生产并在我省销售的部分1JS-460型埋茬起浆机(证书编号:T202032320622发证日期:20201231,违反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政策。现通报如下:

一、违规行为

连云港双亚补贴销售的部分1JS-460型埋茬起浆机的技术参数与鉴定获证产品的信息不一致,超过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DG/T 164—2019埋茬起浆机)》所规定可变范围,违反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和《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苏农规20199号)第十条第四款销售的产品与法定鉴定公示的参数和配置不符,包括降低配置,以小充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等等规定,属较重违规行为。

二、处理结果

经约谈该企业法人告知,虽对机具进行适应性改装也增加了成本但未经农机鉴定部门的鉴定或认可而自行改变鉴定参数,违反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规定,取消连云港双亚1JS-460型埋茬起浆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

三、有关要求

已录入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产品,经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符合要求的补贴产品可继续按规定办理补贴手续;对确认是违规机具且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应退缴财政。因取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产销企业自行承担。各相关产销企业要切实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杜绝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补贴机具核验要点规定,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要强化风险防控,落实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加强对相关产品类似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按规定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118日               


发布人:江苏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