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固镇县丰创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固镇县农业农村局上报的违规线索调查报告,固镇县丰创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存在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问题。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规事实

   经查,固镇县丰创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存在通过虚假申报套取补贴资金的严重违规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2022年 11月,固镇县丰创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公亮,委托固镇县谷阳镇村民滕成华,配合虚假购机并申报补贴,套取补贴款4.6万元。2023年 6月,王公亮将该台拖拉机出售给他人。

   2025年 7月案发后,滕成华退回 2000元好处费,王公亮于7月 9日主动退回全部4.6万元补贴资金。

   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第十条第一项,属于“采用虚报、空套、一机多补、重复补贴等非法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严重违规行为。

   二、处理决定

   为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肃性和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一)取消固镇县丰创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经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资格。

   (二)将固镇县丰创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公亮、购机者滕成华列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黑名单,禁止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三)已退回的 4.6万元补贴资金按规定上缴国库。因该违规行为引发的任何经济纠纷和损失,由固镇县丰创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机具核验,对“购机与使用分离”“申报人与实际使用者不符”等异常情形重点核查,确保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安全。各农机产销企业须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坚决杜绝骗补套补行为。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5 年 10 月 11 日         


发布人:安徽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