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电话
400-056-0569 转 2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8:00
微信扫码关注 农机服务 公众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宁波不发),有关企业:
2025年6月18日,我厅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嵊州市自然峰茶机有限公司等3家农机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浙农字函〔2025〕176号),暂停嵊州市自然峰茶机有限公司6CL-510/9型茶叶理条机补贴资格6个月,遂昌兴银丰农机有限公司补贴产品经销资格6个月。
近日,嵊州市自然峰茶机有限公司、遂昌兴银丰农机有限公司向我厅递交恢复相关产品补贴资格的书面报告,经违规行为属地农业农村部门核查确认,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恢复嵊州市自然峰茶机有限公司6CL-510/9型茶叶理条机产品补贴资格及遂昌兴银丰农机有限公司补贴产品经销资格。
嵊州市自然峰茶机有限公司及遂昌兴银丰农机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此次教训,严格遵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规定,落实承诺事项,规范农机补贴产品经营行为。各地要做好上述企业相关产品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及时提醒产销企业遵守承诺、履行职责,防止暂停期间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申领补贴。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月6日
发布人:浙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