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临沂沃瑞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相关产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机中心(站),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山东鲁德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陕农机综函〔2025〕101 号)的相关要求,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我中心暂停了临沂沃瑞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3TGQ-4.5Z 型号田园管理机在我省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 6 个月(从系统封闭之日 2025年 7 月 18 日起算),并要求其全面整改,视整改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理。

暂停期间,临沂沃瑞公司积极自查并整改,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在产品生产、销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同时按要求承担因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所引起的全部纠纷及经济损失。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 号)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临沂沃瑞公司补贴资格暂停后能够按要求积极配合整改等情况,经研究,决定自 2026 年 1 月 21 日起恢复临沂沃瑞公司 3TGQ-4.5Z 型号田园管理机在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6 年 1 月 22 日


发布人:陕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