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岳西县星月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相关举报线索及调查核实情况,我厅对岳西县星月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相关产品涉嫌违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违规企业调查情况

经查,岳西县星月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在我省可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保鲜库型号有ZK400ZK190ZK110ZK80ZK50ZK20。该公司存在生产的保鲜库压缩机型号、功率与鉴定报告不符,实际库容与申报库容有出入等问题,违反《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农机〔2018217)第三章第九条第(三)款销售的补贴产品配置与检验报告主参数配置不符,包括降低配置,以小充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等,属于较重违规行为。

二、对违规企业处理情况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规定,鉴于该企业能够主动配合调查并积极退款,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一)取消岳西县星月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全部产品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

(二)责令岳西县星月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退回此次核查中存在问题的12台保鲜库补贴款92515元。

(三)2025827日(不含)前已销售(以购机发票为准)的ZK400ZK190ZK110ZK80ZK50ZK20型保鲜库,经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的,可按规定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存在违规问题的,不允许录入且不予兑付补贴资金,已录入的申请应予作废,已兑付的补贴资金应予退回。2025827日(含)后生产销售的ZK400ZK190ZK110ZK80ZK50ZK20型保鲜库,一律不予补贴录入及兑付,已兑付资金须退回。因违规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由岳西县星月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严格执行本处理决定,切实做好购机者解释工作,加强补贴机具核验与监管,对异常情形须主动报告,杜绝违规操作。各农机生产企业须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切实规范生产销售行为。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634日           


发布人:安徽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