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沧州昌鸿磨浆机械有限公司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

关于对沧州昌鸿磨浆机械有限公司 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

沧州昌鸿磨浆机械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由贵公司生产并在我省办理补贴的 7 个产品型 号违反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政策,现将违规行为及处理情 况通报如下:

一、违规行为

沧州昌鸿磨浆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并在我省办理补贴的部分 9ZR-2.4W 、 9ZR-2.6W 、 9ZR-4.2W 、 9ZR-2.1W 型 号 揉 丝 机 和 9FC-40-20、9FC-40-28、9F40-28 型号饲料粉碎机产品铭牌固 定不规范,违反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 法(试行)》(农办财〔2017〕26 号)第七条第一款要求,属于 轻微违规行为。

二、处理结果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 26 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 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 号)、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 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陕农发〔2019〕102 号) 等文件精神,对沧州昌鸿磨浆机械有限公司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自 2026 年 4 月 27 日(产品封闭之日)起,暂停沧州昌 鸿磨浆机械有限公司 9FC-40-20 型号饲料粉碎机和 9ZR-2.4W、 9ZR-2.6W 型号揉丝机在我省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 6 个月; 自 2026 年 5 月 11 日(产品封闭之日)起,暂停沧州昌鸿磨浆机 械有限公司 9FC-40-28、9F40-28 型号饲料粉碎机和 9ZR-4.2W、 9ZR-2.1W 型号揉丝机在我省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 6 个月。 (二)企业经自查并整改到位,暂停期满后可书面申请恢复 补贴资格。暂停期满后 6 个月内,未收到企业书面申请恢复补贴 资格的,视为该企业自行放弃相关产品补贴资格,原则上不再恢 复。 (三)因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所引起的全部经 济纠纷和损失,由你企业和其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三、有关要求

(一)各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 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杜绝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二)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 策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补贴申请审核,规范补贴机具核验, 主动落实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发现问题按规定调查处理,并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6 年 9 月 3 日       

发布人:陕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