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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机生产企业:
我省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第四批投档已开启,现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时间节点
第四批投档将抓取2026年11月20日12:00前推送的产品组织形式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期间,“暂缓通过”的产品集中退回修改,修改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产品审核后予以补充公示。请各企业关注产品审核状态,若有退回至“待修改”状态的产品,请严格按照评阅意见和提示的修改时间及时修改上报。
已纳入“陕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有效产品无需重新投档。
二、有关要求
(一)自填补贴额
请关注陕西省最新发布的补贴额调整通知,涉及的谷物(粮食)烘干机(干燥机)等品目的“待初评”状态产品,需自行撤回并按照最新分档补贴额修改自填补贴额。
(二)产品变更材料
企业产品自主变更范围和变化幅度应符合相应大纲要求。涉及需鉴定机构确认的需取得相关确认报告,涉及自主变更的,需在“配置参数证明文件”栏上传证明文件。
(三)产品图片、铭牌
应上传与报告配置参数一致的同一产品的实拍照片(经过变更的,以变更后为准)。铭牌照片应为固定在机具上拍摄的图片,严禁使用修图软件处理图片、篡改信息。
请已投送产品信息的企业对照检查、及时撤回、修改上报。
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
2026年10月10日
发布人:陕西省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