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投档企业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市农业农村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文件规定,我厅对有关企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在网上公布了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根据企业反馈情况,经研究,现决定取消1家企业的1个产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暂停1家企业的1个产品补贴资格三个月(处理意见详见附件)。

各地要认真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切实加强监管,维护补贴产品市场秩序和购机者利益。有关农机生产企业要引以为戒,自觉规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行为,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因生产企业违规投档,导致产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被取消、暂停等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和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附件: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违规企业处理意见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6910


附件

 

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违规企业处理意见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机具型号

企业所属

省份

存在问题

处理意见

1

河北双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秸秆翻旋整地机

1FXG-220

河北省

低档高投,分档参数(单轴)不符合填报(双轴)要求。

取消补贴资格

2

嵊州民盛机械有限公司

智能型茶叶杀青理条机

6CSL-800/11Z

浙江省

高档低投,分档参数(燃气)不符合填报(柴煤)要求。

暂停补贴资格3个月




发布人:安徽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