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旋耕播种机恢复补贴资格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按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规定,相关农机企业在暂停补贴资格期满后提出了恢复补贴资格申请,现就涉事旋耕播种机产品恢复补贴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补贴资格

对泗洪县绍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2BFGS-18(12)(300)、2BFGS-15(8)(250)、2BFGS-17(10)(280)型旋耕播种机(证书编号:T2024****0285);泗县农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的2BFG-11(230)、2BFG-12(260)、2BFG-13(8)(230)、2BFG-14(290)型旋耕播种机(证书编号:T2024****0221、T2024****0220、T202034751、T2024

34340219);连云港梓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BFG-22(10)(300)型旋耕播种机(证书编号:T2021****0359);泗洪县实伟机械有限公司的2BFG-20(10)(300)型旋耕播种机(证书编号:T2023

32320265)的产品,在暂停补贴资格期间内积极完成整改,并在期满后提出了恢复补贴资格书面申请。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处置工作要求,现对以上型号的旋耕播种机产品恢复补贴资格。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对以上恢复补贴资格的产品,经乡镇农机补贴办理部门核实后,符合补贴规定的产品,可继续办理补贴流程;对不符合补贴规定的产品,不予办理。因处理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二)各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承诺,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有效防范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泗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3日


发布人:江苏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