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晟田拓疆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果树修剪机产品违规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相关举报线索,经调查、约谈,按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规定,现就新疆晟田拓疆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果树修剪机产品违规问题相关情况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违规情况

由新疆晟田拓疆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并在四川省申请办理补贴的部分3MLE-J-40型号果树修剪机,其配套电池与鉴定检验(认证)报告中的主要参数配置不符、铭牌未作永久性固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相关规定,属较重违规行为。

二、处理意见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决定取消新疆晟田拓疆农机制造有限公司3MLE-J-40型号果树修剪机在我省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

三、有关要求

(一)对2025年12月5日起已录入系统的上述产品,未发现违规问题的补贴申请,可按规定办理。发现存在违规情况的补贴申请,未兑付的应予作废;已兑付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产销企业根据购机者要求作出换机、换补零件、退机退补等整改。

(二)因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和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三)各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杜绝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补贴申请审核、机具核验,发现异常情形按规定及时调查处置并报告。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0月28日


发布人:四川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