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育秧(苗)播种设备“优机优补”机具投档等工作的通告

2026年7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及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实施方案,现就水稻育秧(苗)播种设备“优机优补”机具投档等工作通告如下。

一、优机的投档参与

(一)投档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水稻育秧(苗)播种设备可于3月30日前投档申请参与优机优补:1)生产企业有厂房或租用厂房、有生产设备、2023年以来每年纳税10万元及以上、职工社保缴费人数10人及以上。(2)机具符合《福建省育秧(苗)播种设备优机优补补贴额一览表》(详见附件1)中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3)在福建省销售且有作业使用的机具至少有5台。(4)生产企业2023年以来未出现较重或严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行为。(5)生产企业在信用中国中没有严重失信数据。

(二)投档程序

符合投档条件的机具,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告》(http://nynct.fujian.gov.cn/ztzl/fjsnjgzbtxxgkzl/zhyw/202503/t20250304_6771841.htm),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简称:投档平台,https://td.sxwhkj.com/)投档,具体如下:

1.投送到“育秧(苗)播种设备”品目的“生产率500盘/小时及以上秧盘播种成套设备(优机优补)”档次。

2.除《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告》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1)生产企业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或农机化)部门出具的厂房、生产设备的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2)。(2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以来历年完税凭证。(3)2023年以来每年职工社保缴费的佐证材料(可由社保部门出具)。(4)播种方式:条播(种子以条(线)状排列)或穴播(种子以穴(点)状排列)、以及生产企业2023年以来未出现较重或严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行为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5)福建省销售且有作业使用的机具清单和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4)。(6)从信用中国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7)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产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上述材料在投档平台的产品信息“其他证明材料”中提交。

二、优机评价的内容与形式

对投档申请参与优机优补的机具审核是否符合优机投档条件要求。对审核通过的机具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产品可靠性、产品销售情况用户满意度(含售后服务)、成本效益、现场演示情况等,总分100分,评价方式包括实地调查、现场演示等。

三、公示公告

对外公示综合评价得分结果和拟列入优机的机具。公示无异议后,将综合评价得分达到65分且排名前70%的机具确定为福建省优机补贴产品,并正式对外公布。

四、优机的销售与补贴办理

农机经销企业在销售优机补贴产品时,除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要求外,还须与购机主体签订《“优机”补贴产品质量与可靠性承诺协议》(模板见附件6)。购机主体按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办流程申请补贴,按《福建省育秧(苗)播种设备优机优补补贴额一览表》中补贴额给予补贴,补贴申请材料除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规定材料外,还须包括《“优机”补贴产品质量与可靠性承诺协议》。

五、其他事项

各生产企业对所填报品目、档次及相关产品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承担投档信息错误、不实、不全、不清晰、不符合投档要求等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我厅将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提供不实投档资料、未主动报告相关事项等违规行为,由此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承担。我厅将组织各地加强对优机补贴产品的监督调查,对存在违规行为、未履行有关承诺、产品满意度较差、售后服务较差等情况的产品,我厅将通过公告等方式暂停或停止相关机具的优机补贴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91-87566707投档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400-056-0569转2。

 

附件:1.福建省育秧(苗)播种设备优机优补补贴额一览表

2.生产企业拥有厂房、生产设备情况(模板)

3.相关事项承诺书(模板)

4.福建省销售且有作业使用的机具清单和佐证材料(模板)

5.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产品承诺书

6.“优机”补贴产品质量与可靠性承诺协议

附件1:福建省育秧(苗)播种设备优机优补补贴额一览表(2).xlsx

附件2:生产企业拥有厂房、生产设备情况(模板)(2).docx

附件4:在福建省销售且有作业使用的机具清单和佐证材料(模板)(1).xlsx

附件3:相关事项承诺书(模板)(2).docx

附件5: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产品承诺书(1).docx

附件6:“优机”补贴产品质量与可靠性承诺协议(2).docx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育秧(苗)播种设备“优机优补”机具投档等工作的通告(2026年7号).pdf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发布人:福建省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