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重新投档的通知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我省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研究调整了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补贴额,详见《江苏省公布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四批)的通告》为保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连续性,涉及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补贴额调整产品企业请重新投档。投档后请耐心等待形式审核和公示公告。


发布人:江苏省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