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宁津县鲁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5X-5型种子清选机在我省补贴投档资格的函

豫农机农垦函〔2026〕8号

 

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我单位于2026年6月25日发文暂停了宁津县鲁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5X-5型种子清选机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暂停期3个月。

暂停补贴资格期间,该企业积极主动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并于近日递交了整改报告。

经研究,宁津县鲁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整改情况符合相关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恢复该公司5X-5型种子清选机在我省的补贴投档资格。

 

 

 

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10日         


发布人:河南省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