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品第三批审核工作提示

各农机生产企业:

我省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第三批投档已开启,现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时间节点

第三批投档将抓取2026年8月10日12:00前推送的产品组织形式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期间,“暂缓通过”的产品集中退回修改,修改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产品审核后予以补充公示。请各企业关注产品审核状态,若有退回至“待修改”状态的产品,请严格按照评阅意见和提示的修改时间及时修改上报

为使企业产品的补贴资质持续有效,投档平台中证书有效期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的产品均已开放重新投档权限,重新投档时务必使用新证书进行投档。已纳入“陕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有效产品无需重新投档。

有关要求

除按照《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关于2026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农机鉴发〔2026〕3号)及《陕西省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品第二批审核工作提示》有关要求执行外,还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企业信息

企业地址填写应与营业执照所示一致,请各企业自查,不一致的及时申请地址信息变更授权。

(二)自填补贴额

涉及补贴额调整的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履带式拖拉机、微型耕耘机、田园管理机、旋耕机、饲料(草)粉碎机、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等产品,需按照最新分档补贴额修改自填补贴额。

(三)功率和发动机信息

出厂时配套有国四柴油机、汽油机、电机等动力的,此项须填写具体数值,所填数值应与“发动机信息”栏所填发动机功率对应,且能从报告中找到依据。出厂时未配套动力的,此项填“0”。

发动机信息栏填有多个选配动力型号或厂家的,应将包含变更原因、变更前后参数对比、各选配柴油机型对应环保信息编号(限柴油动力体现此项)、是否符合大纲变更要求等内容的企业自主变更已存档文件扫描上传至“配置参数证明文件”栏。

(四)铭牌

1.铭牌所示生产日期应在所示执行标准有效期内。

2.“三合一”机具铭牌中的二维码扫出的信息应与铭牌所载企业、产品等信息保持一致。

请已投送产品信息的企业对照检查,及时撤回修改。

 

 

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

2026年7月23日    


发布人:陕西省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7-23